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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现 拟可使用尚未上市疫苗
发布时间:2019-09-19     浏览量:622    新闻来源:
 

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国家市场监督监管总局今日(11月11日)在官网公布《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特定情况下可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使用尚未批准上市的疫苗。

《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现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安全紧急事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紧急使用未获批准疫苗建议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认为可能获益的,可以决定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使用尚未批准上市的疫苗。

应急响应结束或者该疫苗在应急使用过程中被证实无效、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终止该疫苗的紧急使用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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